银行借款合同具体都有哪些内容

来源:银行存款证明 作者:郑州代办工资流水 日期:03-23 浏览:
如果要向银行借款的,是需要签订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需要协商一致,明确彼此要权利义务,合同需要双方签字才能成立。那么,银行借款合同具体都有哪些内容呢?今天,办理银行工资流水公司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借款种类。借款种类是根据借款人所属行业、借款用途、借款期限来确定的。
(二)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借款人使用贷款的范围和内容,是借款合同的重要条款。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专款专用,否则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三)借款数额。借款数额是合同的标的,特别应注意大、小写的一致。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是贷款方在一定时期内应收利息数额与所贷出资金金额的比率,借款利率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根据贷款的种类、用途、期限的不同划分不同的利率档次。
(五)借款期限。借款期限是借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根据借款种类和借款用途来确定,短期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中长期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用何种方式将贷款归还给贷款人。必须在合同中具体注明。如果是分期偿还,要明确载明每次偿还的贷款金额和具体时间。
(七)担保条款。担保条款是银行债权实现的重要保障,其目的就是为促使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保障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目前我国银行业已广泛采用担保贷款方式。
(八)违约责任。一般包括出借方的违约责任,不能按时发放贷款时承担什么责任;还有借款人的违约责任,不能按时还贷、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时等等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九)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当事人一方提出的,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条款也构成借款合同的内容。
借款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只要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就宣告合同生效(双方约定办理公证的除外),各方就必须遵守合同的约定条款。借款合同签字盖章之后,银行就要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发放贷款。贷款人不按合同约定按期发放贷款的,应偿付违约金。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用款的,也应偿付违约金。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借款合同,包括合同主体当事人、借款的事项,还款的期限,违约责任等具体内容,如果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办理银行工资流水公司也提供小编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郑州宇诚商务【电/微:185-3086-6772易经理】提供代做工资流水账单、企业对公流水、银行存款证明、工作收入证明、在职离职证明等材料,质量好价格低,送货上门!


首页
电话
短信
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