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冻结账户怎么解除

来源:银行流水账单 作者:郑州代办工资流水 日期:04-16 浏览: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会因为一些原因被冻结自己的银行账户,比如说信用卡透支、银行卡输错密码超过三次等等,那么如果是法院对银行账户冻结后,解除冻结的时间有没有什么相关的规定呢?下面,让代办银行工资流水公司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法院冻结账户怎么解除
解除法院的冻结账户有两种情况:只要冻结的原因消失(解决)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冻结的申请,法院核查后,属实的,就会解除冻结账户。另外冻结账户也有时间限制,到达一定期限,就可以申请解除。
财产解冻申请书: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司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贵院调解结案,依据申请人申请,贵院已对被申请人价值15万元的财产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包括银行账户)。现为方便被申请人工厂正常营运,经被申请人请求,申请人同意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解除保全措施。特此申请。
此致
申请人:XX小编事务所(盖章)
小编:(签字)
XX年月日
被申请人账户:
法院对银行账户冻结后解冻的时间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从上文中可以看出,法院在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是有期限的,其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时候回自动解除冻结,如果需要解冻,是需要书写财产解冻申请书的,在被法院冻结财产后,法院是会立即通知被冻结人的。如果您在财产冻结纠纷这方面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办理银行工资流水公司在线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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